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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费(劳务费) -竞争性磋商公告

时间:2024-05-07 09:42:13    撰文:    供图:    发布人:

项目概况

物业管理费(劳务费)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平顶山市特殊教育学校网站获取磋商文件,并于 2024  5  20  9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物业管理费(劳务费)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预算金额:216000.00元

最高限价:216000.00

4、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4.1采购内容:物业服务

4.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4.3服务地点:平顶山市特殊教育学校校区;

4.4服务期限:12个月

4.5服务质量:满足国家、行业服务规范标准及采购人实际需求;

4.6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包段。

5、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有效期内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7、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8、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营业执照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6需提供“中国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不得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3.7投标人须保证投标期间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因提供虚假资料被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包括上报主管部门,采购人有权在任何时间对其真实性进行核实,投标人对核实须配合(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8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 2024  5  8 日至 2024  5  14 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平顶山市特殊教育学校

3.报名方式:现场获取,报名时需提供本项目资格要求相关资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有效资料胶装并加盖公章进行确认。

4.售价:0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 2024  5  20  9  30 (北京时间)

2.地点:平顶山市特殊教育学校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 2024  5  20  9  30 (北京时间)

2.地点:平顶山市特殊教育学校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磋商公告在《平顶山市特殊教育学校》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平顶山市特殊教育学校

地址:平顶山市湛河区北渡环山路2号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方式:0375-6199658